发布时间:2019-01-19 16:09:52 来源 :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建设单位:潍坊海成热电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化工园区热源点扩建项目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化工园区
所属行业:D44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四台260t/h循环流化床锅炉,配套1×15MW+3×30MW抽背式汽轮发电机组。
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现有工程建设有1×DG-220/9.8锅炉+6×YG-240/9.8-M1锅炉,配套1×CB24-8.83/4.12/1.2抽背机组+3×CB30-8.83/4.12/1.2抽背机组,3×YG-600/9.8-M锅炉,配1×CC150-8.83/4.2/1.2双抽机组+1×CB30-8.83/4.12/1.2抽背机组。其废气、废水、噪声均可以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理、处置,污染物排放总量可以满足排污许可证排放浓度及排放量的要求。
建设单位委托北京中环博宏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潍坊海成热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辛女士 联系电话:0536-2928885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北京中环博宏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3046016906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相关规定,潍坊海成热电有限公司委托拥有相应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北京中环博宏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编制完成后,经环评专家评审通过后上报环保主管部门批复,待该项目获得批准后开工建设。环保主管部门在做出审批决定后,通过公众媒体公告审批或者审核结果。
2.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1)分析判定建设项目选址选线、规模、性质和工艺路线等与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相关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并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进行对照,作为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2)初步进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评价因子,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确定各专题和环境要素评价等级、评价范围与评价标准。
(3)详细进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核算污染物源强、分析拟采用的环保措施的可行性,明确各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完成各环境要素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以及各专题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4)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列出污染物排放清单,汇总、分析所得资料和数据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5)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五、公众意见表
本项目征求意见的主要内容为:
(1)公众对项目的选址有关建议和意见;
(2)公众就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3)公众对项目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针对以上问题请公众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具体格式见本公示附件1。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附件1 )格式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收件人:辛女士 联系电话:0536-2928885
邮箱:wang-xingang@163.com
信件邮寄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滨海经济开发区央子街道珠江西四街03000号山东新和成热电辛女士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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