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宏旭管业有限公司PE管材废料回收利用项目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发布时间:2019-01-19 16:00:40         来源 :

 

山东宏旭管业有限公司PE管材废料回收利用项目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山东宏旭管业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PE管材废料回收利用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环保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PE管材废料回收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山东宏旭管业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行业类别:C4220 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总投资:2309万元

法人代表:魏光舜

建设规模:年生产再生塑料颗粒1.05万吨;

建设地点:山东省寿光市孙集街道办驻地农行以西;

项目四置:西侧为工厂,南侧为道路,东侧为寿光市正方食品有限公司,北侧为寿光圣德管业有限公司;

年操作时数:根据项目生产工艺要求和生产特点,采用三班工作制,每班工作8小时,全年工作天数300天。

劳动定员:项目劳动定员26人,生产工人23人,管理人员2人,技术人员1人。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山东宏旭管业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153694488

联系人:王明升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审批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接受委托→环境现状调查→收集资料(含公众参与调查)→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评审→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2、审批程序:

建设单位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公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单位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并对所有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后,组织专家评审(评估机构一般应在30日内提交评估报告,并对评估结论负责)→经审查通过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作出予以批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作出批准的决定前,在政府网站公示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目录,公示时间为5天。作出批准决定后,在政府网站公告建设项目审批结果。

3、主要工作内容:

建设项目概况和工程分析:建设区域现状调查: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评价;污染物治理措施技术经济评价;清洁生产分析;环境风险评价分析;总量控制;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公众参与等。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该项目选址及项目环保问题有何要求和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

1、电话联系建设单位。

2、可直接将书面材料寄送至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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