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宏福化学有限公司10万吨/年塑料添加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19-01-19 15:55:23         来源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山东宏福化学有限公司委托(河北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山东宏福化学有限公司10万吨/年塑料添加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进行环评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山东宏福化学有限公司10万吨/年塑料添加剂扩建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位于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化工园

  项目建设内容:该项目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二路000008,山东宏福化学有限公司厂内预留空地。该项目占地面积108024平方米(16.21亩),总建筑面积12983平方米,新购置反应釜、冷凝器、干燥设备、空压机、循环水泵等设备341台套,建成后达到10万吨/年塑料添加剂扩建项目的生产规模。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宏福化学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相胜

  电话:15689888988

  三、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河北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隋兆鑫;

  电话:13905369872。

  四、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接受委托→环境现状调查→收集资料(含公众参与调查)→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评审→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2、审批程序

  建设单位按照国家环境保护部公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单位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并对所有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后,组织专家评审→经审查通过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作出予以批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作出批准的决定前,在政府网站公示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目录。作出批准决定后,在政府网站公告建设项目审批结果。

  3、主要工作内容

  建设项目概况和工程分析;建设区域现状调查;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评价;污染物治理措施技术经济评价;清洁生产分析;环境风险评价分析;总量控制;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公众参与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该项目选址及项目环保问题有何要求和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电话联系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2、可直接将书面材料寄送至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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